k8国际官网

PRODUCT 产品中心
当前位置:第四系列

Title
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1-27 08:37:47    作者:小编    点击量:

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现将《海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为科学有效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,确保全市社会稳定、和谐发展,根据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(国务院第394号)、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辽政发〔2012〕30号)和《海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》(海政办发〔2017〕36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及2020年度气候预测成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。结合我市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、险情、成灾规律及海城市2020年度气候预测成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,按照“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”的原则,紧紧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、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三个体系建设,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,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,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全力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。

  预计海城地区2020年夏季(6~8月)降水量为400~550毫米,较常年同期(445毫米)略多于常年。其中6月份降水略少,为75~85毫米(历平86.1毫米);7月份降水接近常年或略多,为160~200毫米(历平178.3毫米);8月份降水略多,为185~235毫米(历平185.5毫米)。降水阶段性比较明显,多局地短时强降水天气,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短时旱像。

  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处,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数1252人。我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东部山区,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泥石流、崩塌、滑坡、地面塌陷等形式存在。

 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山地坡面上,由暴雨等水流激发的、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夹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石、土、水、气混合流。大多是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的。历史上我市东南部山区曾经发生过这类灾害。泥石流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孤山、接文、析木、马风、王石等镇。

 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,受河流冲刷、地下水活动、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,在重力作用下,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,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。崩塌是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,突然离开母体,发生崩落、滚动的现象。地质和地形条件、采矿、筑路、建设工程等活动开挖边坡、降水是滑坡和崩塌的控制因素。我市发生此类灾害的主要分布地区为孤山、接文、析木、马风、牌楼、八里、英落、王石等镇。

 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体或土体受自然作用或人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,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过程。引起塌陷的动力因素主要有地震、降水以及地下开挖采空、大量抽水等。我市地面塌陷主要分为岩溶塌陷、采空塌陷。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孤山镇。采空塌陷主要分布于有地下采矿的析木、马风、牌楼、八里、英落等镇。

  地质灾害的成因复杂,其具有突发性、隐蔽性和破坏性大的特点,且已呈现全天候和全年度的特点,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天候、全年性进行。

  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,可能产生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地质灾害,因此汛期(6月-9月)也是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期,为重点防范期。

  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,是汛期中的重点防范时段。

  为更有效地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强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成立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。由市委常委、副市长任总指挥,市委宣传部、政府办、武装部、自然资源局、公安局、水务局、气象局、应急局、卫健局、教育局、交通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住建局、工信局、文旅局、消防大队的主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。海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,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守壮兼任,办公室电线。(指挥部各成员名单、联系电话表、值班电线

  、防治指挥部职责:(1)编制防治工作方案、组建防治工作体系,开展排查、培训、演练工作。

  各镇应参照本方案,建立防治指挥部,并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救灾应急预案。负责当地有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指挥,并负责向上一级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。各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(书面材料和软盘)于7月10日前报到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,以便形成全市防治指挥网络系统。

  、6月份,东部地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。在重点防范期来临前,各镇要组织对城镇、村庄等群众聚集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,及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,由其组织应急专家组现场调查确认,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。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,各镇要根据当地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、隐患点,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,落实到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,要在7月10日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“防灾明白卡”发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中。

  各镇要组织分片进行重点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、疏散路线、避灾地点和避灾方法,规定报警信号。同时,各镇要编制好值班表,确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,并上报到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,在重点防范期内要有专门人员昼夜值班,责任到人,值班到位,通讯畅通。

  各镇要立即建立本级监测网络,健全和完善重点防范区的汛期值班、灾情速报和责任制度,保证通讯畅通、信息传递准确及时,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。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、预警,进行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,并做好记录、上报等工作;协助上级机构做好本地区内重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、预警,领导群防工作;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。

 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由弱到强依次为四级(蓝色)、三级(黄色)、二级(橙色)和一级(红色),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、风险较高、高和很高。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四级时,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要求部署防灾工作;各镇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和监测,发现险情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。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,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要求部署防灾工作;各镇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;防灾责任人、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,发现险情应立即上报,镇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。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,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小时专人值班,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;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。市、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《应急预案》,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。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,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24小时专人值班,领导带班,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;市政府及时启动《应急预案》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,镇政府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,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。

返回列表
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Copyright © 2024-2026  k8国际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  ICP备案编号:粤ICP备95858817